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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07-25 09:47    来源:苏州大数据发布   字体:[ ]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苏州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苏 府办〔2022〕72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市大数据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负责系统建设和安全运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统筹开展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负 责协调本行业深向垂直贯通的电子证照制证及签发管理,加快存 量证照电子化,建立数据质量异议反馈、投诉处理和快速校核更 新机制。三是制定统一标准。各单应统一标准推进业务系统与电 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全量接入,在获得电子证照权利 人授权后,不再要求企业或个人提供实体证照。四是夯实管理制 度。建立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和分级分类 管理制度,加强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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