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2-01 09:30 来源: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扬州市印发《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数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使用方式和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申报、审批、采购、实施、运行、验收、运维等流程,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绩效测评提出了具体要求,着力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助力扬州数字政府建设。
《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节约集约、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安全可靠”的原则,做到一个平台纵贯到底、市县共用。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大数据发展委员会及其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并严格规范项目论证、审批立项、采购运行等环节。
此外,《办法》强调了建立数据管理长效机制和使用情况反馈机制,特别是通过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共享开放类型,打通数据开放共享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