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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云2022年度扩容项目档案整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5 17:03    来源:政务云网建设运管处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可用、安全现采购省政务云2022年度扩容项目档案归档整理服务。

一、项目需求

(一)规范化整理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档案馆接收标准,对扩容项目文件材料进行规范化归档整理。

扩容项目文件材料预估共约70卷(约700件材料,5万页),其中照片档案约10张,光盘档案若干。具体数量以实际整理结果为准。

(二)数字化扫描

全文扫描中心项目文件材料,并将数字化加工成果与我中心档案管理系统挂接,形成电子档案,确保准确率达100%

(三)目录制作

编制项目档案电子目录,完善著录项,与实际整理结果保持一致。

(四)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的档案整理成果通过档案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完成规范上架。

(五)其他要求

1. 档案编目应与我中心档案门类划分协调统一,保持科技档案档号相对稳定。

2. 档案整理应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号)《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科学技术档案按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22号)等制度规范和省档案馆有关要求。

3. 磁性载体档案整理应符合《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5)和省档案馆有关要求。

4. 档案在整理与数字化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耗材由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盒、档案专用不锈钢钉、异质备份的存储介质等。

5.  供应商须配备至少1名档案技术人员每周工作日驻点服务,供应商须签署保密工作协议并严格遵守。

二、最高限价

人民币4.5元整(含税)。

三、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相关资质、许可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经验和信誉等;

5. 能够为项目提供整体方案设计;

6. 具备提供软、硬件的能力;

7.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次综合比选活动;

8. 投标人被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比选材料及要求

1.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5. 具备履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6. 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档案整理需求分析、质量控制、安全保密情况、项目管理、进度与人力安排等5部分内容

7. 成功案例、获奖及证书介绍;

8. 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评分标准

项目拟采购方式为以“综合比选”进行评估采选,总分值为100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20分)

以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价格得分=(基准价/报价)*20

(二)公司业绩35分)

1202111至本项目截标之日以来承担过省市行政部门委托大型信息化项目档案归档整理服务,每提供1项得5;累计不超过20分。上述业绩须提供项目案例合同,同一份合同不重复计分,一份合同只得一次分(以合同复印件盖章为准)。

2供应商具有档案中介服务资质得10分;供应商具有高级档案管理师证人员的,得3分;具有档案专业人员上岗证的,得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三)实施方案45分)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需包括档案整理需求分析、质量控制、安全保密情况、项目管理、进度与人力安排5部分内容。实施方案应当细致全面、合理、响应需求,每部分全面、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9分,较为全面、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未全面、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累计不超过45

六、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请于202582517:00前将相关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清单、书面声明等申请所需提供材料盖章,一式三份,密封后邮寄或送至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5702房间收件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5-83660650),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具体参加比选形式另行电话通知。比选完毕后,按程序通知中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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