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 术语》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从地方标准到国家标准,“江苏实践”上升为 数字政府领域“通用语言”
发布日期:2026-09-16 08:38 来源:综合业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数字政府 术语》国家标准,并将于2027 年2月1日正式实施。本项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统筹组织实施,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作为核心支撑单位共同牵头编制。术语体系是数字政府顶层规则构建的基础性支撑,本次作为第二重要参编单位参与术语国家标准研制,标志着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在数字化转型领域的专业能力积淀得到了国家级权威认可。
标准围绕数字政府总体、数字基础设施、共性支撑能力、数据资源体系、数字化履职、安全保障体系等6个维度搭建完整内容框架,统一规范相关术语、定义与释义,厘清概念边界、凝聚行业共识,共计界定数字政府领域术语和定义90条。
本项标准发布,首次统一了全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话语体系,为全国数字政府规划建设、制度制定、项目实施、绩效评估、跨域协同提供了权威、统一的基础性技术依据,有效破解长期以来行业“话语不统一、协同有壁垒”的痛点难点,为全国数字政府规范化、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筑牢标准根基。
早在2023年4月,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立足行业前沿前瞻谋划,主动提出并牵头组织该项国家标准申报工作。在两年多的编制周期内,编制团队历经近20轮集中研讨、交叉论证与文本迭代,逐条打磨术语定义,有序完成立项调研、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充分输出了江苏实践成果,组织骨干力量全程深度参与,扎实开展调研、意见征集、文本修订等各项基础工作,协同各方通力协作、精益求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
该国标的顺利出台,得益于江苏前期扎实的标准化工作探索。在此之前,中心立足江苏数字政府建设实际,已牵头编制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标准《数字政府建设通用术语》,系统归集数字政府建设核心概念,广泛应用于全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制度文件编制、业务培训交流等场景,沉淀形成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国标文本的编制出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将扎实开展国家标准宣贯落地工作,推动标准成果有效赋能全省数字化转型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标准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输出数字治理领域的研究成果,以标准化助力数字政府提质增效,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江苏经验。